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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知识问答
作者: 来源: 标准化科 撰写日期:2016-11-04 11:27

 

标题:用标准化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11月4日15时

主要内容:

 问:什么是标准

    

   答: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标准化工作指南  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20000.1-2014给出的定义)

    问:何为标准化

    答: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注: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20000.1-2014给出的定义)

    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

     问:国家标准是怎样分类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纳入经济合同中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答: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和推荐性国标。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问:在我国标准分为几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问:对于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可依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要求可以用我国的标准、进口国标准、第三国的标准或国际标准,也可以是其他技术要求。此外,不得单独制定出口标准。

     问:什么是国家标准?

     答: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年限一般为五年,过了年限后,国家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问: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就不能生产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也就是说,在国内销售的一切产品(包括配套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准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包括配套设备),不准进口。专为出口而生产的产品(包括配套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可以出口但不准在国内销售。

    问:标准化在企业发展中有哪些重要作用?

     答:企业可以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与令顾客满意的产品标准,从而解决市场占领率的问题。

     企业建立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标准体系,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使企业能够站稳市场。

     企业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把标准化向纵深推进,可以使企业具有对市场的应变能力。

     问:我国的国家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答:《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明确了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性划分。具体分为九个阶段:

     1.预阶段——对需要立项的新项目进行必要的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包括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标准的范围、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等),交由技术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审查上报。

     2.立项阶段——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汇总、协调、确定的新项目列出《国家标准制、修订项日计划》并下达。

     3.起草阶段——主管部门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实新工作项目计划,项目负责人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组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阶段——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往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提出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完成标准草案送审稿。

     5.审查阶段——对标准草案送审稿组织审查,在审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和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若标准草案送审稿没有被通过,则应分发第二标准草案送审稿,再次进行审查。项目负责人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或终止该项目计划申请报告。

     6.批准阶段——主管部门对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报批材料进行程序、技术审核。对不符合报批要求的,应退回有关起草单位,限时解决问题后再行审核。国家标准技术审查机构对报批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后,对报批稿完成必要的协调和完善工作。若报批稿中存在重大技术方面的问题或协调方面的问题,要退回部门或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限时解决问题后再报批;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国家标准。

     7.出版阶段——将国家标准出版稿编辑出版,提供标准出版物。

    8.复审阶段——对实施周期达5年的标准要进行复审,以确定是否确认修改(通过技术勘误表或修改单),修订(提交一个新工作项目建议,列入工作计划)或废止。

    9.废止阶段——对于经复审后确定为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问:标准化有什么作用
    答: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就对标准化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进行了精辟论述——“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总书记还高屋建瓴地提出“三个转变”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标准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中的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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