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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足球关于上报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报告
作者: 来源: 撰写日期:2016-01-22 15:56

  

 

     鄂质监办发〔201592 附件1

 

365体育足球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安排

 

2015365体育足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质监局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会议和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和中心工作任务,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局2015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党建、作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质监工作实际,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主题以建设“人民满意质监”为目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以“四个一”为任务指标,细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将学习确定到天、内容细化到点。每周组织一次支部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自觉参加在线学习,认真完成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将专题教育不断深化,邀请专家讲师讲专题党课以及领导干部讲党课等规定动作均已完成。结合质监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条销号落实整改。同时,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质监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结合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强化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建党、治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推行责任考核制度,把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等列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抓落实;二是抓班子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培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议事和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改选了局机关党委组成人员,把年轻、敢为的党员干部选进党委里面来,优化结构,充实队伍。按要求、按组织程序成立基层党校和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换届;三是抓队伍建设。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新“十六字”方针,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今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2人;四是抓执行落实。根据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季度性督查,将党组织建设列入督查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强化执行推动落实;五是抓教育培训。以“深化改革,谋划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论述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局机关规章制度等进行了系统学习。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自觉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等举办的各类公职人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专家讲廉政党课,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六是抓载体创新。以建党94周年为契机,组织上主题党课、写党建征文、看党史影片、重温入党誓词、为民办实事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开展“爱我鄂尔多斯·好故事大家讲”活动,深入挖掘鄂尔多斯建设发展历程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深化爱我鄂尔多斯的共同情怀。积极参加全市“爱我鄂尔多斯·铸就民族英魂”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并获得三等奖。推动“爱我鄂尔多斯·快乐健身行动”,组织参加全市市直机关第九届“体彩杯”职工运动会获得“优秀组织奖”,充分展示了质监队伍团结拼搏、奋力进取的精神面貌。

2.落实“三到两强”,推动“十个全覆盖”。结合“为基层办实事、为百姓服好务”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做好“三到两强”工作,协助帮扶村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3次到鄂旗木肯淖尔镇索扣村实地调研,帮助协调旗政府将通村公路修建工程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并对下一步工程推进情况给出积极建议,调研期间还向贫困户捐赠慰问金、助学金6000元。选派党员干部常驻帮扶村服务,捐赠价值7万余元的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解决了该村农业耕作困难的问题,为提高全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有力保障。结合五级示范引领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走访慰问东胜区沃热社区困难党员,并邀请社区老党员参加“七·一”活动。扶持资助8000元用于社区文化广场路灯安装和社区新活动阵地维护装修。

(二)作风建设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市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与分管工作负责人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廉政建设责任。

2.强化宣教、注重预防,有效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征订《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时事报告》等报刊杂志,方便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使用。组织观看《高墙悲歌》、《偏离坐标的人生》、《从政之警诫,为官之箴言》等廉政教育片,引导质监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参加市委、市纪委的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廉政党课,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和拒腐防变能力。继续抓好廉政谈心工作,对敏感高危环节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约谈活动,进一步增强关键岗位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把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做到时时警醒、事事规矩。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倡议书,以此营造具有质监特色的立体廉政文化环境,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清白做人

3.畅通渠道、联系群众,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局办公楼门口设立投诉信箱在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问题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及时反馈反映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受理上级转办件1件,市长热线转办件3件,已全部办结。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自查评议工作,制定全市质监系统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260余份,并于11月底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

4.严肃纪律、强化服务,进一步改进质监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和市委21条意见,切实强化纪律执行力,全市系统2015年清理腾退办公用房63封停公务用车1辆,召开会议次数,行政公文数量分别下降22.3%、和36%。严格“三公经费”督查管理,每季度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面向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联合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对市局及各直属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书面反馈各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丰富便民服务举措,打通服务群众中最后一公里,市质计所在为客户邮寄检定证书和报告的基础上,增设了邮寄计量器具服务、添置便民手推车,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增加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邮寄服务,为服务对象节约了人力、时间。

二、以“能力素质提升”为基础,“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全面加强

2015年,我局从鄂尔多斯市质监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提升技术能力,切实增强质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对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再梳理、再审核,梳理出行政权力712项,并及时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细则》,形成质监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执法协作工作新格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参加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交通之声专题节目,实时解答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问题和疑惑,增强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重新修订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等制度,完善质监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法治质监”。

(二)提升质监队伍素质。按照“增强创新驱动”要求,着力提升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创新意识,以内部培养挖潜、高端人才引进、技术人才共享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夯实质监人才储备。根全市质监系统人才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将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政治素养、职业操守、思想道德等五方面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队伍素质。2015年,全市质监系统累计投入学习培训经费56.27万元,培训人员605人次。

(三)提高检验检测能力。2015年我市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4项目,全市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新建计量标准22项(市质计所10项、旗质计所12项)、通过计量标准到期复查考核23项(市质计所16项、旗质计所7项),投入技术设备升级经费190.27万元,化学计量、力学计量、长度计量等检定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加快推进煤化工和羊绒两个国家级质检技术机构及自治区级陶瓷建材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楼基本竣工,已具备筹建高层次质检技术机构的硬件条件。

(四)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围绕质监工作核心理念和工作总基调,发扬“学习、团结、拼搏、奉献”的质监精神,在全市系统大力弘扬“爱我鄂尔多斯”情怀和质监核心价值观。强化质监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信息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3·15”、“计量日”、“质量月”、“标准化日”和“实验室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质监工作,让质监工作贴近百姓生活。利用政务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质监工作、主动把握舆情动态,树立和维护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全市系统全年投入宣传经费30.93万元,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稿件共1202篇,制作质监工作专题宣传片和电视节目18个,市局机关全年报送简报42期政务信息126条。

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保障安全”为重点,各项职能工作扎实有效

过去一年,我局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质监职能,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调结构、促转型、提质量、惠民生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全面推动鄂尔多斯市质监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质量管理工作

拟定《鄂尔多斯市具体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贯彻实施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印发执行;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求,代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全市29个部门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各项考核指标主动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撰写政府质量考核自评报告,顺利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积极做好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推荐申报和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表彰工作,在获奖企业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先行推荐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从14家申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中评审出4家企业报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推进名牌产品战略,制定我市20152017年名牌产品培育计划,将26家企业纳入了培育计划,今年按计划向自治区质监局推荐上报16家企业的18个产品参评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抓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帮助成陵旅游区管委会完成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截至今年8月底,公布质量红榜2期,录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信息356条,自治区排名第二。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16家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13家企业向社会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配合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强制认证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强制认证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有效性;推动低碳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有4家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向自治区质监局提交了认证申请材料,并已通过认证审核,补贴资金已陆续下拨获证企业;进一步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项目单位创建”活动,帮助我市内蒙古东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通过考核验收,跻身“内蒙古有机产品认证示范项目单位”行列,2016年将申报创建国家级有机产品示范区。

(二)质量监督工作

严格落实监督抽查抽检分离制度,前三季度自治区质监局共抽检我市化工、眼镜、电线电缆等产品203批次,合格19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6%,市质计所完成产品质量委托检验1553个批次;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打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等机制,开展羊绒制品、建筑防水卷材、食品相关产品和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前三季度共抽检食品相关产品28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积极开展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将获证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动态监管系统。加大无证生产企业查处力度,督促并帮助22家企业新办、换发28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部分无证企业进行约谈;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深刻汲取“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及危化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重点从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方面对全市25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主动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对伊旗、康巴什和东胜区主城区8家热电厂和供热公司的入炉煤进行抽检,同时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确保符合国Ⅳ标准;积极行动为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用龙舟及附属产品质量把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赴大连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并结合采购合同条款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具体质量要求。

(三)计量工作

法制计量工作成效显著。开展节日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定量包装免费抽检和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活动,开展电子汽车衡、加油机等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计量违法案件27起,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根据《内蒙古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对21家建标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安排对7旗质计所一般压力表、压力试验机和甲烷报警仪进行计量比对,新申请建标的3个旗质计所和5家企业进行了计量建标现场考核,完成全市7个旗县质计所和2家供电公司计量标准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到期复查考核工作。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145677台件,检定合格率为9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产品29批次,净含量合格27批次;积极争取50万元民生计量器具检定专项经费列入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部署“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开展“诚信计量进单位、安全计量公路行、健康计量进医院、放心计量进超市、光明计量进眼镜店、公平计量进市场、准确计量进加油站、明白计量进餐饮”等一系列活动,推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天骄路加油站和鄂尔多斯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真正做到“诚信计量,普惠民生”;扎实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主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全市46家(共91家,45家停产)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技术服务。

(四)标准化工作

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协助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全市标准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将落实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指标,督促各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成功举办首期鄂尔多斯市标准化综合知识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对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标准化试点单位和各大企业代表共186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领域推荐19项标准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目前已有7项被列入2015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其中,由我局和市煤炭局推荐的《鄂尔多斯商品煤》地方标准,成为首个以创建品牌立项的煤炭地方标准;推荐36名标准化技术人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入库评选,18名专家成功入选;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市各类示范试点的覆盖面不断拓展,辐射作用不断增强。20155月,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获批成为我市第3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全市建成或在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区已有20;积极开展2016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推荐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改造产业循环标准化试点、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2家试点单位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全市3家企业成为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下发《鄂尔多斯市2015年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我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对全市194个特种设备生产单位、907家重点使用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2015年,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97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28家,检查特种设备8746台、压力管道834.6千米,发现并落实隐患整改2879项。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派出8个工作组深入各旗区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察,截至目前,已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42家,特种设备5630台,压力管道714.7千米。发现安全隐患331项,已整改244项,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5起;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对全市“三无”问题电梯、“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完成电梯安全自查9018台,发现隐患并落实整改1370台。检查电梯使用单位721家、电梯8000多台,发现并落实整改隐患电梯2199台,排查出15年以上老旧电梯23台,对其中8台电梯进行了风险评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大检查,检查商场、医院、酒店等234家单位的电梯1245台,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398个,重点排查自动扶梯410台,消除安全隐患38项,对鄂尔多斯市193台申龙品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进行隐患排查,督促整改35台,停用54台,切实保障全市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及油气输送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自治区质监局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全市锅炉使用情况,排查出停用锅炉459台,报废、拆除锅炉170台。2015年全市新增注册登记工业燃煤锅炉60台,均符合各级政府大气防治污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锅炉能效测试,今年测试燃煤锅炉38台,为企业节能改造、地方环保工作统计提供了可靠检验结论。开展长输油气管道综合治理工作,排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24家;全力保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特种设备安全。按照“确保重点、全面防范”的工作思路划定了民族运动会监察工作的“核心区”、“重点区”、“外围区”三级保障区域,重点对赛会场馆、接待酒店、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邀请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方面专家深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了隐患整改。民族运动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未发生事故;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截至20151031日,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中心共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67期,培训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8604人次,有效降低了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工作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指示意见,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东胜区政府组成考察团到包头市、江苏省常州市对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考察,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呈报了《365体育足球关于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的请示》(鄂质监办发〔201576号),建议参照杭州“119电梯应急救援模式”建立我市的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计划今年年底基本建成。

(六)行政执法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质监利剑”行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家用汽车4S店检查、重点建材商品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363人次,检查企业3089家次,立案处理行政违法案件274起,办结265起,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12365”电话举报平台建设,做到举报投诉案件和上级转办案件登记清晰、明确,查处、反馈及时。截至目前共接到“12365”举报投诉流转交办案件89起,办结回复86起(3起正在调查过程中),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为统领,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思路,真抓实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十三五”开局战。

(一)积极改进质监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把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团结和谐、风清气正事业发展软环境,全面推动鄂尔多斯市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转变职能,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依托质监基础职能,积极在质量、计量、标准化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帮扶和技术指导,积极助力“全民创业,万众创新”。

(二)全面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全面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适应质量发展新形势,紧扣质量发展主题,着力构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质量格局,推动鄂尔多斯市由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转变,力争用三年时间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市。认真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和企业发展现状,将质量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对旗区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逐步探索形成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质量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机制,在我市筛选培育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申报新一轮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推进名牌产品战略以及知名品牌展示基地和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调查摸底我市工业产品质量状况,修订名牌产品培育目录,将一批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新型产品加入名牌产品培育目录,扶持20家企业的产品争创内蒙古名牌产品;加强质量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稳步提升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强化产业配套服务,为质量强市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理顺属地分级管理体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制定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和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各旗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119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建立电梯救援队伍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深入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按照《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以重点工业产业集群为依托,以其中的优势企业为主体,以核心技术为抓手,支持引导企业联合制定企业团体(联盟)标准。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化,引导旅游企业在采用国际标准和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个性化企业标准,增强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实施标准化服务管理,打造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品牌形象,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真正使标准化工作与政府“同频共振”,为标准化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大力夯实计量工作基础。加强法制计量监管、深化惠民计量工程、强化能源计量审查,切实提升计量工作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计量器具受检率,在落实各项强制检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加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工作,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效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六)加快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创新发展思路,重点抓好检验检测业务拓展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级煤化工、羊绒质检中心和自治区级陶瓷及建材质检中心筹建工作,依托两个国家质检中心、两个自治区质检中心和一个盟市综合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机构,努力构建与全市产业发展配套互利的公共检验检测综合技术服务平台。

 

 

 

 

 

 

 

 

 

 

 

鄂质监办发〔20159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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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质监系统深化改革,大力夯实新体制下质监事业发展基础,全面提升质监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和“人民满意质监”建设的攻坚期和关键期。科学规划未来五年的发展路径,是保障质监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举措到位,保持鄂尔多斯市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规划背景(“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质监系统深化改革的新环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以“民生为本、民信为天”为核心理念,以“服务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全面履行质量技术监督各项职能,质监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将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的顺利开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质量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是质量强市建设扎实推进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立了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质量兴市”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各旗区政府相继出台了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质量兴旗(区)”工作方案。2015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要求,我局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拟定《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贯彻实施意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执行,为推动我市由“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转变提供了政策和组织保障。五年来,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以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和质量激励制度为基础的质量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质量工作作为关系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结构、助转型、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五”是名牌产品战略深入实施的五年。“十一五”末期,我市有17家企业创“内蒙古名牌产品”20个。“十二五”期间,我局制定《鄂尔多斯市名牌产品2014—2017年培育计划》和《“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推进鄂尔多斯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开展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大力培育优秀企业和名优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及产品美誉度,积极探索一条由“鄂尔多斯制造”向“鄂尔多斯创造”发展的新路子。到“十二五末期”,全市已经有27家企业的38个产品跻身“内蒙古名牌产品”行列,成吉思汗陵园旅游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鄂尔多斯市内蒙古东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产品认证示范项目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品牌聚集效应引领地区产业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是质量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五年。“十二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我局引导我市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参评主席质量奖。五年来全市已有内蒙古东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荣膺这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区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占全区获奖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此外,2012年我市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以来,已有内蒙古兴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及张梅荣、王静波、赵智强、武世荣等6名个人获得市长质量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提升全市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是一剂有效的助推剂。

——“十二五”是质量诚信建设不断增强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依托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数据库、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产品质量“红黑榜”全面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统计,我市已录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数据库信息356条,自治区排名第二,为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市16家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13家企业向社会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加快重点行业和部门信用系统建设工作,定期发布质量“红黑榜”。诚信企业及其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十二五”是质量监督管理有效加强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将全市232家重点监管企业录入产品质量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对辖区内118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羊绒制品、儿童用品、大众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巡查,确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中有升,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由“十一五”末期的80%提高到90%以上,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全市质监系统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大力倡导“科技打假”理念,依法监督层面不断拓展、执法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组织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和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一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计量工作全面进步

——“十二五”是诚信计量工作稳步推进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将计量工作与诚信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诚信计量教育,积极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对辖区医院、超市、企业、酒店在用计量器具做到100%建档、强检,完成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数量387个;在医疗机构、商店超市和配镜行业开展“健康计量进医院、放心计量进超市、光明计量进眼镜店”活动。完成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数量114个;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道路交通领域开展“诚信计量进单位、安全计量公路行”活动,完成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数量18个;中小学校和社区乡镇完成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数量15个。

——“十二五”是民生计量工程更加坚实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积极争取将50万元民生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列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全市强制检定工作衡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9%以上;按照《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市场内设置的公平秤受检率达到100%;眼镜制配行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深入推进“民用四表”首次强检工作,受检率达到92%。在各集贸市场、加油站标示投诉电话,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计量执法服务。

——“十二五”是法制计量监管逐步加强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计量器具累计检定544247台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375户企业2901批次,其中不合格81批次,合格率达到97%以上;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9次,建立计量器具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市场环境。全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强制检定工作衡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9%以上。

——“十二五”是能源计量审查严格落实的五年。为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主动构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全市范围内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46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旨在强化用能企业自主节能意识,提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推动鄂尔多斯市节能降耗工作精准有序进行。

(三)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鄂政发〔2014112号),成立鄂尔多斯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十二五”是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摸索建立符合全市产业发展特点、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标准体系,目前已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等领域初步建立了新型煤化工、羊绒制品、农田水利建设、消防安全、政务服务等20项标准体系框架。我市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向信息金融、生态环保等方面拓展渗透,在各行各业全面铺开、落地有声,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标准化基础技术保障。

——“十二五”是标准制修订成果丰硕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先进企业主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发挥企业技术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平的企业内控标准,促进一批骨干企业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全市有8项标准列入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其中《煤基车用柴油》标准列入了2014年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对我市在煤基柴油产品标准制定中充分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奠定了基础。《鄂尔多斯商品煤》地方标准列入2015年地方标准项目计划,成为全区首个以创建品牌立项的煤炭地方标准,志着鄂尔多斯煤在销售、管理等方面更趋向统一、科学、合理、公平。采标、标准制修订等标准化工作基础的不断夯实,从技术规范方面有力地拉动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十二五”是标准化试点遍地开花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已拥有国家级服务业试点4个,自治区级服务业试点单位3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3个,实现了零的突破;自治区级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1个,占了全区的三分之一。这些标准化试点、示范区的立项有效提升了鄂尔多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层次,为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发展和公共管理水平提升树立了标杆。

——“十二五”是标准化基础切实巩固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荐18名标准化专家成功入选自治区专家库,已初步建成拥有56名各领域技术专家的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工作专家库,尚在培养标准化专家152名。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加强

“十一五”末,我市共有特种设备12223台,压力管道480.9千米,各类气瓶8.5万只。“十二五”期间,全市特种设备数量呈爆发性增长趋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41866台(锅炉1459台、压力容器21952台、电梯12659台、起重机械4987台、厂内机动车辆754台、客运索道6条、大型游乐设施69台)、压力管道2013.5千米,各类气瓶14万只(其中车用气瓶52735只)。设备总量较“十一五”增加342.5%,压力管道增加418.7%,气瓶增加418.7%。面对全市特种设备增速快、种类多、分布广的特点,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全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人员持证上岗率、使用登记率稳步上升,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平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十二五”是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五年。全市目前共有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2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9家,工业气体气瓶充装企业27家,天然气气瓶充装企业38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企业17家,锅炉、压力管道安装维修企业15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6家,压力容器设计企业1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1家,车用气瓶安装企业5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布广、数量大。“十二五”期间,我局制定出台《365体育足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市局与各旗区局、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各旗区局与辖区内重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状,在重大活动、会议期间与重点地区单位签订专项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坚决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十二五”是安全监察力度不断加大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依托特种设备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全市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有效和全面覆盖。扎实组织“打非治违”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对全市大型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电力等项目的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好“电梯安全大会战”,大力开展机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保障性住房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民生安全;与各旗区人民政府以及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多次开展大规模联合行动,动态监管和组织网络体系逐步健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安全监察工作格局;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制度,有效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有力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十二五”是摸索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的五年。“十二五”期间,为解决监察人员力量难以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的难题,我局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2013年,我局着手建设车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149月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封闭运行,有效遏制了非法改装、无证充装及使用超期气瓶行为,极大地提升了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为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建议参照杭州119电梯应急救援模式”建立我市的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整合多方资源保障对电梯被困人员实施安全、快速、科学应急救援,预计于2015年末完成平台软硬件设备安装工作。

——“十二五”是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的五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安排部署,编制《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于20148月发布执行;结合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修订《365体育足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执行力;挑选12位专家设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其中机电类专家5人,承压类专家7人。

——“十二五”是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的五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通过“安全生产月”、“三进”和专题培训会议等活动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培训合格并发放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47124人次,有效降低了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

(五)质监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十二五”是质监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基础建设逐步加强,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交通工具和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全面升级。2013年底,全市旗区质监局行政办公和检验检测场所升级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全市系统固定资产大幅增长,“十一五”末期全市系统固定资产为5024万元,到2014年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时已达1.11亿元。

——“十二五”是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检验检测业务拓展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加强,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5项;新建旗(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126项,满足市旗(县)级重点项目和企业量值溯源的需求,保证旗(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基础项目全覆盖;新建部门、企业最高标准159项,满足部门、企业法定工作计量器具内部量值溯源的需求。市质计所新增2个分场所实验室,目前已具备146个产品1118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建立计量标准70项,可开展检定项目140项、校准74项、商品量和商品量包装计量检验项目6项。此外,按照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相适应、相衔接的技术支撑体系的总体思路,高层次技术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煤化工和绒毛两个国家级质检分中心于20137月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的实地审查论证,自治区级陶瓷建材产品质检中心筹建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五”是质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的五年。“十二五”期间,我局依托内部培训教育、业务技能比武和技术人才引进,大力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制定全市质监系统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从制度体系上保障质监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技术机构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灵活用人机制,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大幅提升。在2013全区质监系统检测技能大比武活动中,鄂尔多斯市质监局代表队获得检验技能比武团体第二名、通用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总成绩第二名两个团体奖项以及通用知识、纤检检测技能和化工检测技能三个单项奖

总体来看,“十二五”是全市质监系统监管服务能力和质监事业发展实力提升最快的时期。但同时,质监工作中依然存在人员少、编制不足,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投入不足,检验检测能力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不同程度影响着质监职能的有效履行。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十三五”发展过程中科学研究,认真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五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围绕服务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大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品质优先”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主动作为,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把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和提质增效、创新创业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和高品质产品,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升为讲求质量和效益的发展、上升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为实现质量强市的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基本构建起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和决策、执行、监督层级清晰、互相促进的质监工作运行机制。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支撑和保障水平有效提高,质监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末期,质量技术监督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作用更加明显,“贡献率”大幅提升,成为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促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建设质量强市的主力部门和重要力量。

主要预期目标是:

1.突出质量主题,质量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效。

扎实推进鄂尔多斯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提升质量建设能力,形成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质量强市、质量强旗(区)、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工作新格局,力争2020年跻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推动鄂尔多斯市进入质量时代。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整体质量和微观产品质量取得“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质量发展动力和质量竞争实力实现“三提升”。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内蒙古名牌产品增加到50个。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100家。引导企业低碳、清洁、高效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力争引导10家企业开展低碳、能源认证。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年至少评审表彰3家,建成2个有机产品示范区,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市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确保全市质量水平稳定提高,不出现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转变工作方式,质监基础服务迈上新台阶。

强化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围绕转型发展搞好系统服务围绕重点工作搞好专项服务围绕新型产业搞好技术服务围绕民生工程搞好惠民服务围绕小微企业搞好便企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法制计量、民生计量、诚信计量、能源计量工作扎实有效。标准化工作全面进步,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起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30项以上,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3项以上,全市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150人以上的市级标准化专家库。我市标准化工作达到自治区中上水平,优势领域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推进质监技术机构建设,市质计所技术人才队伍中、高级技术职称比例达到46%以上。质检技术机构服务我市新型化工、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等优势产业的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末期初步建成以煤化工、绒毛两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以及煤炭、陶瓷建材两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为框架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本满足全市产业发展要求。

3.筑牢安全防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

注重宏观调控和源头管理坚持“管企业、企业管”、“抓法人、法人抓”的原则通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强化对产品质量的影响要素管理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工作责任机制。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将监管对象从以产品为重点向以企业为重点转移、监管方式从注重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向注重产品质量的影响要素管理转移。严格技术把关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事中监管严格跟踪整治强化对企业事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得到有效加强,针对我市化工、电力、冶金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集中,特种设备总量大、种类多、增速快的特点,加强执法监察,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工作能力,有效缓解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大、监管人员少的矛盾,同时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全力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4.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质监建设开创新局面。

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全社会的质量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质监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文明、公平、公正、高效、廉洁、规范”的法制原则,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质监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高,用权行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政务”工程更加坚实,政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督查和政风行风评议制度,大力提升机关执行力。按照执法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联动执法处置机制,加强司法衔接,形成质监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执法协作工作新格局。

(三)实施举措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推动建立完善政府质量考核内容及程序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激励作用。不断完善“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奖励机制树立企业标杆。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并指导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围绕我市新型能源化工、绿色农畜产品、机械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打造一批拥有品牌核心竞争力的支柱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继续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强化质量诚信教育宣传和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准确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和风险预警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结果的运用。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保障体系。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保障质量安全,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程装备由符合性向适用性和高可靠性转型。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会、商会等中介机构为质量发展提供各类市场要素和优质服务,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2.稳步推进标准化工作

“十三五”时期,以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内政发〔201483号文件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根据我市标准化工作实际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初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引导推动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并争取标准制修订的主导权,制修订地方标准项30以上,其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3项以上,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3项以上,全市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实现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突破,促进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提升标准化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重点完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平台和通报体系;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标准馆藏和标准信息服务能力;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委筹建鄂尔多斯市标准化研究所;加大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1个以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及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以上。推动创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

3.有效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计量工作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夯实计量技术体系,加强计量标准管理和考核,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和考核,通过更科学更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保障国家量传溯源体系的安全,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测量数据;强化法制计量工作,提升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在落实各项强制检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开展全面的普查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工作;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围绕电子计价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继续加大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检定使用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计量秩序;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统一安排,适时启动诚信计量行动计划(2015-2020);加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效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法制管理,对当前计量技术机构存在的不建标开展检定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4.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推动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重点产品分类监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重点企业跟踪等工作制度体系,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围绕电子商务产品和大众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和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提升鄂尔多斯特色优势农畜产品质量,依托鄂尔多斯羊绒集团、东达羊绒制品等本地龙头企业,主动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羊绒制品等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鄂尔多斯品牌的知名度和话语权;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扶持力度加强对认证企业及产品的证后监管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坚决打击销售使用无证产品的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出行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密切关注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动态;切实加强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对中心城区使用煤炭企业开展煤质监工作,确保不使用劣质煤,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依据;充分利用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把好产能过剩企业入口关,为降低工业能耗搞好服务。

5.大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原则,进一步理顺新管理体制下的安全保障运行机制,依法厘清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政府、监管部门、生产使用单位三方责任机制,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着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工作经费,组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专职执法检查队伍,尽快完成市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旗区,提高基层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量,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巩固并深化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保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和违法惩戒;探索建立以企业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制度、守信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框架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鼓励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全力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保障机制,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119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依托物联网技术探索开展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相关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降低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风险。

6.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推进计量检定和质量检验基础建设,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特色、错位发展能力,加大基础性、关键性检测设施投入,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提升羊绒、煤及煤化工、天然气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加速专业知识跟新,推进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提升中、高级技术职称比例。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效率,促进标准、规程的研发能力。推进实验室认证工作,实现检验检测结果国际或地区间互认,提高公共检验检测水平。加快推进高层次质检技术机构建设,以筹建几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质检中心为依托,积极拓展检测范围和领域,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使计量检定和质量检验与鄂尔多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高度契合。

7.全面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以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联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机制、质量违法约谈机制、大案要案研究报告制度、联动执法处置机制等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为框架,以“科学检测、文明执法、阳光政务”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及时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及质监动态信息,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意识贯穿到“十三五”工作始末。加强内引外联借助专门力量深入研究质监、质量和安全问题为进一步建立质监工作新机制提供有益参考。更加注重对宏观质量管理的研究更加关注质监改革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质监创新发展服务。

8.注重质监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质监工作的实际需要,大力加强质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评价方法,结合我市发展云计算产业、装备制造业、绿色农牧业和新型化工业等产业布局,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专业优势明显、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执法监管和检验检测专业人才,不断充实质监工作队伍。

9.逐步积淀质监核心文化

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诚信友善、不屈不挠、拼搏创新、艰苦奋斗、不断进取”的鄂尔多斯精神品质和“学习、团结、拼搏、奉献”的质监精神,增强质监系统向心力和凝聚力,努力打造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和可亲可敬的人民质监形象。丰富文化建设形式、创新文化建设载体,依托文化和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把握舆情导向,树立和维护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为质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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