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10家。
一、全市产品质量总体状况
(一)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情况
1.抽查产品种类
四季度自治区监督抽查尚无反馈结果,截至目前对我市日用消费品、工业用生产资料、农资产品、建筑产品等产品和商品条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6家企业的157批次产品,合格93家企业154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9.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77%。
2.各类产品抽检结果
(1)日用消费品6种,共抽查了13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合格13家企业23批次产品,合格率100%;
(2)工业用生产资料16种,共抽查了50家企业的87批次产品,合格46家企业83批次产品,合格率95.65%;
(3)农资产品2种,共抽查了26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合格14家企业17批次产品,合格率58.6%;
(4)建筑产品2种,共抽查了5家企业的51批次产品,合格5家企业5批次产品,合格率100%;
(5)商品条码8种产品,共抽查8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12批次,不合格1家企业1批次产品,合格率92.3%;
(二)受委托对产品质量检验情况
1.检测基本情况
2016年全年,质计所检验涉及产品类别主要有建材、纤维及其制品、煤化工产品,企业分布于鄂尔多斯市各个旗区。
本年度产品检验共657批次,其中委托检验605批次,市局下达监督抽查52批次,详见表1。
表1产品检测情况表
产品名称 | 所属小类 行业及代码 | 任务 来源 | 检测 企业数 | 检测 批次数 | 批次 合格率 |
电线电缆 | C4041 | 委托检验 | 21 | 117 | 89.3% |
钢筋 | H6450 | 委托检验 | 8 | 19 | 100.0% |
砖瓦 | C3130 | 委托检验 | 28 | 38 | 85.5% |
絮棉制品 | C1781 | 委托检验 | 13 | 40 | 100.0% |
绒毛制品 | C1740 | 委托检验 | 10 | 52 | 100.0% |
学生校服 | C1810 | 委托检验 | 10 | 54 | 89.6% |
压缩天然气 | H6493 | 委托检验 | 3 | 3 | 100.0% |
煤炭 | H6492 | 委托检验 | 77 | 187 | / |
油品 | C2530 | 委托检验 | 61 | 95 | 60.4% |
学生校服 | C1810 | 监督抽查 | 6 | 11 | 100.0% |
砖瓦 | C3130 | 监督抽查 | 29 | 29 | 96.6% |
煤炭 | H6492 | 监督抽查 | 5 | 12 | / |
合计 | 271 | 657 | 90.0% |
注:“小类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2.对比分析情况
表2季度检测情况表
季度 | 检测企业数(家) | 检测产品数(种) | 合格产品数(种) |
第一季度 | 56 | 7类/60种 | 2类/12种 |
第二季度 | 89 | 7类/57种 | 5类/30种 |
第三季度 | 76 | 9类/71种 | 7类/39种 |
第四季度 | 50 | 5类/42种 | 3类/21种 |
表3 年度产品检测情况表
年度 | 检测企业数(家) | 检测产品数(种) | 合格产品数(种) |
2016年 | 271 | 9类/75种 | 9类/75种 |
注:表3在报送第4季度分析报告时填写。
3.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分析详见表4
表4 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统计表
产品 名称 | 任务来源 | 检测批次数 | 单种产品检测项目数 | 安全性能指标(项数1) | 一般性能指标(项数) | 其它指标 (项数)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电线电缆 | 委托 检验 | 117 | 4 | 111 | 6 | 338 | 13 | 0 | 0 |
钢筋 | 委托 检验 | 19 | 3 | 19 | 0 | 38 | 0 | 0 | 0 |
砖瓦 | 委托 检验 | 38 | 5 | 36 | 2 | 148 | 4 | 0 | |
絮棉制品 | 委托 检验 | 40 | 4 | 0 | 0 | 156 | 4 | 0 | 0 |
绒毛制品 | 委托 检验 | 52 | 4 | 2 | 0 | 206 | 0 | 0 | 0 |
学生校服 | 委托 检验 | 54 | 3 | 16 | 0 | 139 | 7 | 0 | 0 |
压缩天然气 | 委托 检验 | 3 | 3 | 9 | 0 | 0 | 0 | 0 | 0 |
煤炭 | 委托 检验 | 187 | / | / | / | / | / | / | / |
油品 | 委托 检验 | 95 | 4 | 342 | 38 | 0 | 0 | 0 | 0 |
学生校服 | 监督 抽查 | 11 | 4 | 11 | 0 | 33 | 0 | 0 | 0 |
砖瓦 | 监督 抽查 | 29 | 4 | 28 | 1 | 87 | 0 | 0 | 0 |
煤炭 | 监督 抽查 | 12 | / | / | / | / | / | / | / |
注:1、项数=∑单种产品检测批次数*该批次检测项目数
4.检测项目结果分析详见表5
表5 检测项目结果分析情况
产品名称 | 单项合格率较低 的项目名称 | 原因分析 |
油品 | 闪点(闭口)运动粘度、机械杂质 | 生产工艺落后、商家私自减低生产成本 |
砖瓦 | 抗压强度 | 商家偷工减料 |
电线电缆 | 导体结构-护套最薄点厚度、20℃导体电阻 | 商家安全意识淡薄,工艺落后,用料不实 |
重点检测项目:
按照我局要求,全年共开展监督抽查52批次,今年第一季度我所对全市范围内供暖用的入炉煤开展了三次监督抽查,共12批次,检测项目为全水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全硫、发热量。从三次监督抽查看,检测结果的变化不大,入炉煤质量稳定;第二季度对我市范围的砖瓦企业开展了检定抽查,共29批次,检测项目为抗压强度,石灰爆裂,泛霜,抗冻性。从此次监督抽查看,检测结果我市砖瓦质量良好;第三季度对学生校服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共11个批次,检验项目包括纤维含量,色牢度(耐皂洗、耐汗渍、耐水、耐摩擦),pH值,甲醛含量。检验结果全部合格,从本次监督抽查看,学生校服质量良好。
5.不同规模企业的质量状况
2016年检测任务中各产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包括大、中、小型企业的数量、所占比重、各类型企业的合格情况,见表6。
表6不同规模企业产品检测情况
产品名称 | 企业类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企业数量 | 所占比重 | 产品合格率 | 企业数量 | 所占比重 | 产品合格率 | 企业数量 | 所占比重 | 产品合格率 |
电线电缆 | | | | | | | 21 | 100% | 89.3% |
钢筋 | | | | | | | 8 | 100% | 100.0% |
砖瓦 | | | | | | | 57 | 100% | 85.5% |
絮棉制品 | | | | | | | 13 | 100% | 100.0% |
绒毛制品 | | | | | | | 10 | 100% | 100.0% |
学生校服 | | | | | | | 16 | 100% | 89.6% |
压缩天然气 | | | | | | | 3 | 100% | 100.0% |
煤炭 | | | | | | | 82 | 100% | / |
油品 | | | | | | | 61 | 95.8% | 60.4% |
注:“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为准,其中涉及监督抽查的企业参照监督抽查目录划分企业类型。
(三)特种设备监管综合情况
1.鄂尔多斯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
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特种设备49325台,占全区设备总量的24%左右 ,其中锅炉1726台、压力容器28516台、电梯14557台、起重机械3491台、厂内机动车辆962台、客运索道6条、大型游乐设施67台、工业压力管道2241公里 , 各类气瓶14万只(其中车用气瓶50303只)。2016年注册新增6110台,压力管道1211公里,车用气瓶1950只。办理安装告知947份,各类设备4184台,全年共办理燃煤锅炉注册登记51台。
2.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情况
鄂尔多斯市目前共有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93家,其中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27家,锅炉、压力管道安装维修企业11家,压力容器、管道设计和压力容器制造企业5家,车用气瓶安装企业50家(部分企业有2种以上许可资质)。
另外,全市共有液化石油气和工业气体气瓶充装企业36家,天然气气瓶充装企业54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企业27家。
(四)专项治理情况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行动
部署开展了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和“五一”“六一”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共对全市37家使用大型游乐设施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旅游场所内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239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0份,责令相关使用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深入组织开展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对全市长输油气管道检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西部天然气、新圣天然气、长蒙天然气等12家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长输天然气管道16条,查实2125.07公里长输压力管道在检验有效期。
部署开展了“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行动,“两会”期间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开展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国际那达慕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等工作。为保障赛会期间主要赛事场馆电梯安全运行,8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组织开展了电梯应急演练工作,现场模拟了电梯故障困人、发生火灾等情况下的电梯应急救援工作,演练结束后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为做好赛事期间应急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部署开展了汛期、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各旗区监察机构在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期间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应急值守,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集中开展针对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机场、车站、商场、医院、景区、学校、气瓶和移动式充装站等重点场所,连续运行的电站锅炉、供暖锅炉、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8月末,全市共排查存在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2家,其中35家涉及电梯问题(共计733部电梯,主要涉及超检验周期问题),25家涉及压力管道问题(长输管道5家,公用管道6家,工业管道9家,集输管道5家),13家涉及无证充装问题,其他9家为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使用问题。我局将隐患问题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向市安委办进行了汇报,并积极部署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严重隐患144项,落实整改95项,列入治理计划27项。
截止目前,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共对1288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并落实整改特种设备隐患1303项。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前三季度自治区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我市化工、农资等产品15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9.2%,监督抽查我市3家企业6个批次聚酯无汽饮料瓶(瓶坯)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抽查羊绒制品6批次、校服产品11个批次,全部合格。严格落实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对不合格企业下达《责任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指导帮助企业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落实整改。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危化品生产企业签订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产品生产条件、检验检测手段、出厂检验等产品质量管理内容进行了承诺。分别召开滴灌带产品、溶解乙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约谈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议,约谈产品不合格企业和当地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讲授生产滴灌带产品和溶解乙炔产品关键质量控制点注意事项。
3.计量监督专项检查
在全市范围内对生产和销售牛肉干、奶食品的企业、商铺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及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是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共检查生产和销售牛肉干、奶食品企业、商铺70家86批次产品(其中牛肉干28批次,奶食品58批次)。净含量合格83批次(牛肉干25批次,奶食品58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100%;牛肉干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9.3%,奶食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对3家牛肉干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商铺进行了立案调查。
开展民生计量器具专项执法
对鄂尔多斯市内7家超市、8家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超市、55家加油站、558辆出租车等在用的643台计量器具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27台受检出租车计价器封印未封闭现象,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鄂托克旗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所对辖区内的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零售店等384家商户用于贸易结算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为商户节省计量器具检定费用约19200元。
二、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一)质量管理工作
1.开展内蒙古名牌产品培育工作
扎实推进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组织2016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按时完成申报材料的补充和完善,通过宣传及帮扶,今年我市29家企业的32个产品申报了内蒙古名牌产品的企业,申报量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2.有机产品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组织鄂尔多斯市恒科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争创自治区第三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项目,目前已将申报材料初审后报自治区审批;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顺利通过2015年第二批自治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项目验收。
3.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及质量之光评选工作
组织推荐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家企业获得了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占全区主席质量奖总数的三分之一。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呈报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修订稿,待批准后挂网公布。在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开展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优秀企业积极申报参与评选,今年共有11家企业、5位个人申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梳理了质量基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实效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内蒙古质监局质量管理处;推荐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和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参加“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推荐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申报“质量标杆”、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年度魅力品牌”、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申报“年度魅力品牌”和“年度质量人物”、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申报“年度魅力品牌”。
4.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组织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鄂尔多斯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全国电石深加工产业园区、全国煤电能源转化产业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我局与成陵管委会和旅游区相关工作人员赴北京参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文审论证会,向评审专家全方位展示园区的运营情况,就园区在质量和品牌方面的优势、不足进行了答辩交流,目前,论证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尚未公布。联系咨询机构对申报园区进行知识普及,拟定下一步行动计划。我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借鉴成陵旅游区的先进经验,正加紧开展本地区的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5.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在鄂尔多斯信用网发布2016年第一期质监红榜,榜单公布了获得2015年度内蒙古名牌产品的11家企业14种产品。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对失信企业内蒙古铭荣检测出具虚假对比报告的通报。
(二)认证认可工作情况
年初召开检验检测机构座谈会,全面总结我市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学习新办法、新准则,传达有关文件、交流先进检验检测经验。9月组织129家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旗区认证监管工作人员146人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发》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贯宣视频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认证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内蒙古质监局2016认证监管、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安排,我局组织成立9个检查小组对3家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2家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和7家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2016年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于9月1日-9月15日对列入自治区专项监督抽查的16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资料查阅、检测环境实地观察及现场试验,督促问题检验检测机构及时整改。目前鄂尔多斯市的检验检测机构总体情况良好,多数机构体系能持续保持良好运行。
(二)标准化工作
一是标准化战略实施深入推进。标准供给能力持续提升,行业标准制修订较上一年度增加了47%,征集申报地方标准项目27项,6项列入2016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地方标准申报数量增加了71%。《鄂尔多斯煤炭品种及质量》和《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地方标准颁布实施。标准体系结构日趋优化,围绕“五大基地”建设任务和我市“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布局,形成涉及新型工业、战略性新型产业、新型城镇化、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等7个领域67项子体系的标准体系框架。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的带动下,48家企业以国标、行标为基础建立了本企业的标准化体系。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已建立了由102项标准组成的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实现了服务大厅零距离接待、零障碍流程,居民对社区服务整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试点示范项目稳步推进,成功承办了自治区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现场会。棋盘井循环化改造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和蒙西新型工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获批立项。自治区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自治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鄂尔多斯,这也是我市首次承担2个自治区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荐上报4家单位申报第一批国家级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8个项目申报第九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获批建设自治区级服务业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巴音社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评估,3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2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考核确认,3家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其他试点也正在陆续申请验收评估。目前,全市已建成和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8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1个、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17个,项目数量位居全区之首。
(三)计量工作
强化法制计量监管,完成全市7家企业18项计量标准的申请(复查)考核工作,组织1期计量检定员考试,考核15个单位的95名计量检定人员。市质计所15项计量标准通过复评审,2项计量标准通过了建标考核。截至目前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46402台(件),检定率97%,合格率97.6%。强化民生计量保障,开展血压计、加油机、压力试验机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四个项目的比对业务 ,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物流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和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定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能源计量审查,对2015年审查不合格的46家能源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审,30家企业经过整改符合要求,14家企业仍不合格。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围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组织企业改进提升计量管理水平,推选鄂尔多斯眼科医院等3家单位参选“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单位”。
(四)执法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开展农资、羊绒制品、建材产品、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79人次,检查企业1552家,查处违法案件51起,其中现场处罚10起、立案41起,已结案45起。向自治区报送大案要案2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二是稳步提升“科技打假”水平,启用单兵在线执法检查系统对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进行检查,将执法打假行动具体情况通过单兵系统实时与总局互动。三是认真查处“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共接办12365举报投诉流转案件111起,办结回复107起,4起正在调查过程中。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收到举报线索经各旗区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摸排立即组织查处,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特种设备监管难度大
特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分布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呈现出设备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的特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安装、使用随意性较大,缺乏相关的专业管理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未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住宅小区“三无”电梯(无物业、无维保、无检验维保资金)安全监察工作尤为困难和复杂。部分小区物业、维保单位的频繁更换导致设备出厂资料丢失无法进行检验,小区电梯使用责任主体不清,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经费得不到保障,电梯不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导致电梯安全监管难度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较突出。
(二)电梯投诉成为质量投诉重点
由于我市经济状况不佳,房地产行业低迷,物业公司和业主因为物业费(包含检验电梯的费用)常有难于协调的地方,经我局与业主、社区、街道办事处、电梯厂商、物业等多方沟通,电梯使用单位都及时整改,整改后今年在用电梯检验情况良好,但因电梯用户多,电梯数量大,经济原因等影响,电梯安全依旧需要不间断的监督。
四、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质量强区”、“质量强市”宣传力度
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广播、交通媒介、微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质量强区”、“质量强市”宣传,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宣传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行为,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在企业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标准技术基础工作及法律法规方面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全方位、零距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帮助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三)加快标准化队伍建设
加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开展标准化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着力推进名牌战略
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战略意识,以科技为先导,加大争创名牌产品的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名牌产品,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加快创建1-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重点监控设备专项安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建立投诉案件回访制,妥善处理电梯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凡投诉、必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特种设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容忽视的特殊安全警示,推进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六)强化质量监管
继续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抽查后处理,促进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分类监管措施,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加大无证生产查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执法监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