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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通知
作者:段瑞芬 来源: 撰写日期:2016-04-22 17:31

 

 

关于开展第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

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企业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引导和鼓励各行业不断提升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规定,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届鄂尔多斯市质量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范围: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行业内的质量管理水平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以及为质量和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1651-2016730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个人,必须符合《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申报条件的要求。

三、评审标准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个人质量奖评价准则》。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填写《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所属旗县区质监部门或相应主管机关提出申报。

(二)受理。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结果反馈申报单位或个人。

(三)评审。专家评审将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经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议,提出第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

(四)公示。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表彰和奖励。经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议确定的获奖单位,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公示,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第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申报第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个人,需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材料于2016730日前报所属旗区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推荐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于2016815日前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振东  段瑞芬

电话传真:04778325924

工作邮箱:es_zlk@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意见.doc        

     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个人).doc

        3、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企业).doc

                      

                       鄂尔多斯市质量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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