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
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企业: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引导和鼓励各行业不断提升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规定,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五届鄂尔多斯市质量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范围: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行业内的质量管理水平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以及为质量和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16年5月1日-2016年7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个人,必须符合《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申报条件的要求。
三、评审标准
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个人质量奖评价准则》。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填写《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所属旗县区质监部门或相应主管机关提出申报。
(二)受理。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结果反馈申报单位或个人。
(三)评审。专家评审将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经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议,提出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
(四)公示。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表彰和奖励。经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议确定的获奖单位,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公示,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第五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个人,需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材料于2016年7月30日前报所属旗区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推荐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振东 段瑞芬
电话传真:0477-8325924
工作邮箱:es_zlk@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意见.doc
2、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个人).doc
3、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企业).doc
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